Admission notice

入会须知

01使用会员卡注意事项

1.消费者购物达到入会标准后,一周内持有效购物电脑小票或发票和持有效身份证到顾客服务中心办理会员卡。

2.工作人员在办卡时,务必认真核对顾客所持小票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严禁私自赠送他人和占为己有,在办卡结束后在购物小票上加盖“会员卡已办理”印章。

3.顾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一张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会员卡,且会员卡仅限顾客本人使用。

4.为了保证和维护顾客的利益,顾客在申请会员卡时,必须本人填写“金沙摩尔会员卡申请表”并亲笔签名确认,内容包括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星系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同时应该尽量配合比工作人员对金沙摩尔针对顾客消费的问卷调查表的填写,以便参加各种促销活动,寄送金沙摩尔的海报商品信息。

5.为了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办理积分返利是,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会员卡亲自到金沙摩尔服务台办理手续。

6.已申请办理会员卡的顾客,在取得会员资格后,商品退换货按照金沙摩尔售后商品退还管理规定执行,若顾客持盖有“会员卡已办理”字样的销售单或小票到服务台换取发票时,开票人员须在发票上注明“会员卡已办理”字样。

7.当持卡顾客因商品质量问题出现退换等情况的,该退货金额或换货后之差额须在“积分”中相应扣除,以返利的顾客,若返利后出现以前所购商品退换情况的,则须退回该部分将积分所获得的返利。

02会员卡的补办

1.会员卡如因卡的残损破旧、人为损坏等导致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的,需每卡收取5元的工本费,方可办理并从旧会员卡将积分转入新会员卡。

2.当会员卡遗失后,由本人到服务中心从新补办,补办是需收取工本费5元,客服部当班人员根据挂失人提供的单位名称和持卡人姓名,在系统对此卡作变更处理,从新发放新会员卡。

3.如有会员卡丢失请速电金沙摩尔客服中心作挂失处理,会员卡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03会员卡的使用与积分标准

1.购买超市商品(非食、食品、生鲜),按消费金额10元积1分,不满1分所需金额的零头恕不累计;

2.购买百货、家电商品,按消费金额88元积1分,不满1分所需金额的零头恕不累计;

3.购买手机、黄金珠宝,按消费金额268元积1分,不满1分所需金额的零头恕不累计;

4.购买茶叶、娱乐,按消费金额2168元积1分,不满1分所需金额的零头恕不累计;

5.其他子收银专柜及海报特价促销商品不参与积分。

6.实物团购一次性优惠的商品不参加积分。

7.会员办理退、换货手续时,系统自动扣减相应的“会员卡积分分值”。

8.会员积分满300 分,返利30元,会员积分满600分,返利60元,会员积满900分,返利90元,一尺类推。会员卡返利金沙摩尔采用储值卡发放给顾客。

9.会员积分以300分为基准,未满300分的不参予积分返利。

10.客户可随时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查询目前的积分(可用积分=累计积分减已兑换的积分),并可随时参加积分换件活动。

11.购买5000元购物卡享9.5折

04卡号的制定

卡号采用八位数字,由集团总部编定(如NO:00000001),号码采用阿拉伯数字。

05温馨提示

如个人资料信息变更,请及时通过电话:0755-33833333转2869或亲自到本公司一楼服务中心进行资料更新,以便及时地享受到公司为您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